冲突(conflict)泛指各式各类的争议。一般所说的争议,指的是:对抗、不搭调、不协调,甚至抗争,这是形式上的意义;但在实质面,冲突是指在既得利益或潜在利益方面摆不平。什么是既得利益呢?就是指目前所掌控的各种方便、好处、自由;而潜在利益则是指未来可以争取到的方便、好处、自由。
冲突管理的重点,就是在于建立既得利益或潜在利益上之共识。
在任何社会、公司或家庭中,冲突都无法回避,所以必须靠一套切合时宜的制度来运作。所以我们最应该关心的,是如何制法和执法,其中很重要的关键是:"制法从宽,执法从严".制法从宽,指的是法本身要合情合理。一个合情合理的法,才是从宽的法。只要规章制度兼容并包人情和道理的要求,执行起来就要从严,不要再讲求法外施恩。如果你觉得高速公路超速要罚三千元,是合情合理,切合时宜,那么我们就应该严格执行。一套切合时宜的制度,就是我们防范、处理冲突最有效的方法。
任何冲突,要是能够藉 "整合"收场,其结果最好;要是能够藉"妥协"收场,其结果次好;"妥协"不成的话,至少也要藉"仲裁"收场。
